(一)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及学科团队
对于我校引进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及学科团队,在享受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支持资助政策同时,所有待遇实行一事一议。
(二)博士研究生
引进条件:
在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学术发展潜力的专业人才。
引进待遇:
1.提供开展教学与科研所需要的工作条件。
2.提供可居住3年的过渡期居住房1套。
3.享受校内博士津贴2.4万元/年,且每工作1年累加1200元至3.6万元/年止。
4.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10万元。
5.一次性提供安家费用20-100万元,具体学科如下:
40-100万元:电气工程;
35-80万元: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30-70万元:控制科学与工程;
30-60万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
25-60万元: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20-60万元:信息与通信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核科学与技术;
20-40万元:工商管理、数学、英语语言文学、体育学、设计学等;
6.校内聘任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7.享受吉林省相关人才支持政策。
8.年收入17万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