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专业教师急缺的现状,以及能源与电力行业优势学科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困难,为了快速充实、壮大这三个学科的师资队伍,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本暂行规定,具体如下:
一、提高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优秀毕业生的待遇
(一)调整安家费
1、本科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硕士和博士为“电气工程”一级学科,且博士研究方向为“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发电与并网技术、新型输配用电技术、高电压与绝缘技术”之一的,经专家考核认定后,提供安家费30万元;
2、本科为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硕士和博士为“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且博士研究方向为“热能工程、工程热物理、流体机械及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汽轮机方向、风电场风机)”之一的,经专家考核认定后,提供安家费30万元;
3、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与“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相同或相近,“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毕业,本科、硕士、博士至少有一阶段有“热工自动化”方向学习或研究经历的,经专家考核认定后,提供安家费20万元;
(二)对于以上三类人员,来校时配偶没有固定工作的,学校协助解决配偶的工作岗位;对于来校时配偶没有固定工作,学校解决不了配偶工作的,在配偶找到固定工作前,学校按月提供2000元/月(每年以12月计算)的博士家属补贴;补贴期限为5年,若超过5年还没有固定工作,不再提供博士家属补贴。
(三)本校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符合以上三项之一的,取得博士学位回校报到时,提供安家费10万元。
二、引进、培养具有潜力的硕士研究生担任专业教师
(一)本科、硕士均为985、教育部直属211院校毕业(含本校毕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毕业,“电气工程”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研究方向为“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新能源发电与并网技术、新型输配用电技术、高电压与绝缘技术”之一的,经专家考核认定后,提供安家费3万元;
(二)本科、硕士均为985、教育部直属211院校毕业(含本校毕业),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本科毕业,“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研究方向为“热能工程、工程热物理、流体机械及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汽轮机方向、风电场风机)”之一的,经专家考核认定后,提供安家费3万元;
(三)本科、硕士均为985、教育部直属211院校毕业(含本校毕业),本科、硕士专业相同,“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研究方向为热工自动化,经专家考核认定后,提供安家费3万元;
三、补充说明
(一)本规定中未涉及的其他高层次人才,确有优秀的,经专家考核认定后,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其相关待遇。
(二)《东北电力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与本规定涉及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同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不变。
(三)本规定自2013年9月16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