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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全职引进海外人才办法
2017-01-11 09:12  

为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成果到学校建立深度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所在学科跟踪国际学术前沿,提升学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设置

依托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学科以及科研团队、创新团队需要,由学校统筹设置海外高层次人才研究员岗位和研究助理岗位。

二、引进条件

1.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

2.在相关学科学术和技术领域取得了国际公认的突出业绩或领域内重大领先成果。

3.聘期内能够全职到校工作,在海外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家学者。

三、岗位职责

(一)访问教授(Visiting Professor)

1.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不少于20学时)。

2.举办2次以上学术讲座。

3.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学术研究。

4.面向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咨询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外学术前沿。

5.积极推进本学科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国外同行建立广泛的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关系,提升本学科国内外影响力。

(二)研究助理(Research Associate)

1.完成与设岗单位约定的科研任务,积极申请国际合作项目或共建国际合作实验室,协助团队开展科学研究。

2.积极推进本学科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三)博士后(Postdoctoral)

1.进站从事科学研究。

2.积极推进本学科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四、引进程序

人才办组织专家组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学术水平进行考核,提出拟聘意见,报学校审批。

经学校同意引进后,报上级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按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五、管理与考核

1.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实行聘期管理,聘期不少于1个月。

2.学校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管理,由双方签署协议约定相应待遇、工作任务、目标。

3.学校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实行聘期目标考核,按照协议,严格执行,考核结果作为学校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聘期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六、聘期待遇

1.访问教授岗位津贴3000-6000美元/月,其它待遇视情况议定。

2.研究助理、博士后岗位津贴2000-4000美元/月。岗位津贴由学校和依托的科研团队各承担50%。

3.特别优秀者,待遇视情况议定。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才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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