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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国家基金项目促进计划
2018-02-22 21:25  

为贯彻落实《东北电力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原始创新,加强基础研究,促进国家基金项目获批数量取得新突破,全面提升我校自主创新能力,特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目标 

十三五期间,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为主要目标,通过重点培育、专项扶持、集中培训等方式,力争十三五期间,学校承担国家基金项目数量达到150项以上。

二、实施方案

1.每年9月,各学院邀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遴选本学科一定数量的国家基金种子项目。种子项目应具备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有创新性构想和发展潜力。

2. 按照学校下达的各学院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目标任务数,学校专项资助国家基金重点项目3万元/项,面上、青年项目1万元/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查新费、专家咨询费、培训费等前期工作的开展,资助经费按年度拨付给学院。

3.各学院应根据种子项目任务进度,邀请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领域资深专家对种子项目申报书进行指导,并支持种子项目负责人参加集中培训。

4.各学院年度专项资金资助额度以实际完成国家基金项目目标数为准。各学院超额完成学校下达的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目标任务,按超额完成数量奖励学院1万元/项。

5.国家基金种子项目专项资金由各学院院长负责,实报实销,专款专用,报销经费应用于以促进种子项目立项为目的的相关工作。

三、本计划自201611日起执行,原《东北电力大学国家基金促进计划》、《东北电力大学理科基础研究专项资助计划》、《东北电力大学软科学及人文社会科学专项资助计划》(2012.11)同时废止。

四、本计划由科技产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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